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校内自行采购项目评审委员抽取办法

作者: 时间:2022-06-20 点击数:


 

第一条 为加强校内自行采购评审委员抽取管理,规范抽取行为,根据《 西安财经大学校内自行采购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全部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校内自行采购评审委员的抽取管理。

第三条 校内自行采购评审委员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确定评委人数为“2+1”或“4+1”模式,其中“2”或“4”由采购部门、使用部门指定专业人员(专家),“+1”从其他集团领导中抽取选定。

四条 校内自行采购项目评审委员的抽取工作由行政部(社区办公室)组织,由行政部(社区办公室)负责人、集团监督人及记录人组成三人评审委员抽取工作小组,在集团领导中抽取。

 集团设校内自行采购监督人一人,监督人由后勤服务集团党委纪检委员、后勤管理分会主席顺位监督。

 评委委员抽取工作开始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评审活动开始前24小时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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