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校区教职工公寓住户:
为保证今冬我校长安校区教职工公寓住户正常用暖,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现开始填报“长安校区教职工公寓住户报停或恢复用热申请表”,于2024年10月21日前交至长安校区教职工公寓售水电室。本年度仅有以下两种情况需要填写申请表:
(1)上一年度报停,今年计划开通用热,需填写申请表;
(2)上一年度正常用热,今年计划报停,需填写申请表。
去年已填写报停用热的住户,今年仍继续报停的,无需再次填报申请表。
住户填报申请表并确认后,工作人员将对应房号关闭住户供暖阀门。报停用户收取30%基本热费,非报停用户全额收取暖气费。若私自开启供暖阀门,撕毁封条的,按热力公司与我校签署的相关协议处罚,并收取相应3倍的采暖费。逾期不再受理报停事宜。
特此通知
后勤服务集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