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职工: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西财大校发[2020]12号文件)规定,学校周转房租赁使用期为4年,期满后,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新政策考虑是否申请续租。申请继续使用者,按规定需签订《西安财经大学周转住房租赁协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协议对象: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以前学校分配有周转住房仍需继续租赁使用者。(不含2021年1月以后使用周转房者)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3月10—19日
2、地点:后勤管理处房管科(长安校区双穗苑后勤办公楼3楼323号)
3、电话:81556505张老师
三、重要说明
1、对不按期签订协议的有关周转房住户,将视为不再租赁使用学校分配的周转住房,周转房予以收回。逾期不予退还住房的,将按《西安财经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西财大校发[2020]12号文件)第十一条之规定:“学校按30元/平方米/月的罚金标准从承租人住房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时,从其工资中扣除。”
2、签订协议时,请出示周转房租赁保证金原始票据。
特此通知,谢谢配合!
后勤管理处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