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及有关要求,拟收取我校家属院住户2018—2019年冬季采暖费及2019年全年物业管理费。同时,清缴2016—2017年、2017—2018年供暖季家属院住户采暖费及相关物业管理费。具体注意事项及时间、地点安排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住户属在职在编员工的将从个人绩效工资中扣收,本次不进行现场收缴。
2.住户属非在职员工的(离、退休人员),本次进行现场收缴。
3.本次现场收缴工作仅限刷银联卡,不接受现金、微信、支付宝等其他方式。
二、时间、地点安排
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11日
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一)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2日(星期三至星期五)。地点:长安校区双穗苑餐厅三楼314动力中心办公室。
(二)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地点:小寨东路131号家属院原教学楼二楼物业办。
(三)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三)。地点:咸宁中路家属院售电室。
(四)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6日(星期四至星期五)地点:红专路家属院老干室。
(五)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二)。地点:明德门47、48家属院老干室。
(六)2019年12月11日(星期三)。地点:长安校区双穗苑餐厅三楼314动力中心办公室。
三、收费标准
(一)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在职在编住户每户每月按0.1元/㎡收取;非在职在编或非本校职工住户物业管理费50元/ 月。
(二)2018—2019年度采暖费收费标准:
1.长安校区家属院: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3.9个月计算(核减供热不达标天数3天)。用热用户全额收取热费,报停用热用户(填写报停用热申请表)按照30%的比例收取采暖费。
2.雁塔校区周转房:天然气锅炉供暖,每月每平方米4元,按2.6个月计算(减去停暖42天)。
3.小寨131号家属院: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4个月计算。
4.小寨65号家属院:天然气锅炉供暖,每月每平方米4元,4个月计算。
5.翠华西校区周转房: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4个月计算。
6.咸宁路家属院: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3.2个月计算(核减供热不达标24天)。
7.红专路家属院: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4个月计算。
8.明德门家属院: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4个月计算。
9.吉祥村家属院:天然气锅炉供暖,每月每平方米4元,4个月计算。
10.黄楼: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4个月计算。
11.咸宁东路西单身楼: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4个月计算。
12.非本校在册职工按照每月每平米5.8元收取。
四、物业管理费及暖气费收取期间,若发现相关信息有误或其他原因如:同名、音同字不同、调离、离异、去世、遗孀等情况,需要更正住户住房信息的,由住户至住房办予以更正或持住房办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按照相关文件及时更正物业管理费及采暖费缴纳标准。
后勤管理处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