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评价目的
按照西安财经大学(甲方)与各物业服务外包公司(乙方)合同约定,结合西安财经大学相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包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通过甲方对乙方物业服务质量全过程的考核评价,促使各物业服务外包公司认真履约,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西安财经大学后勤服务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评价范围
承担西安财经大学后勤物业服务工作的各外包公司。
三、考核评价等级
服务质量季度考核评价等级分为:
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
良好80-90分(含80分)
合格70-80分(含70分)
不合格 70分以下
四、考核评价方法
考核评价共分为两级:
一级考核评价为每周和每月的履约检查和通报。一级考核由学校后勤服务集团各责任中心负责,分为每周检查和每月总结通报,责任中心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和学校工作安排,每周对乙方物业服务公司日常业务进行严格监管,并完善检查台账。成立考核小组,每月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客观评价,对工作成绩进行总结表扬,对存在问题视情节进行通报或发放整改通知书。考核评价分群众打分和考核小组打分两部分(群众打分占20%,考核小组打分占80%)。群众打分由师生、教职工通过登录“学校官网-信息门户-在线事务--物业服务评价”栏按季度进行打分。考核小组打分方式为现场检查、抽查、征集意见、责任追查等,依据《西安财经大学物业服务质量整改通知书》、《西安财经大学物业服务质量现场检查记录单》,按照《西安财经大学物业服务质量月考核评价评分表》对物业服务外包公司履约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五、考核评价标准
考核评价的标准依据甲乙双方履约合同条款、学校相关规定、国家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考核标准、结合西安财经大学工作实际制定《西安财经大学物业服务质量月考核评价评分表》(附件三)、《西安财经大学物业服务质量季度考核评价评分表》(附件四)。
六、考核评价结果应用
考评结果应用于费用支付及合同续签等,具体情况如下:
1. 季度考核连续两次以上为优秀者,后勤服务集团通报表扬;
2. 季度考核结果为良好者视为正常履约;
3. 季度考核结果为合格者,正常支付履约金;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合格者,正常支付履约金,但附加书面整改通知书;
4. 季度考核结果一次不合格者,按照甲乙双方合同条款扣减本季度1%-10%物业服务费;连续两次不合格者,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5.工作有创新,有亮点,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赢得师生认可和赞誉,加10分。
6.工作中因管理不善引起安全责任事故、财产损失、负面舆情、聚集滋事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视影响大小季度考核为合格或不合格。
七、考核评价要求
1.责任中心每周对物业服务进行抽查和现场检查一次,方法是现场检查、查验资料,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物业服务质量现场检查记录单》,根据检查实际提出整改要求,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物业服务质量检查整改通知书》,并责成物业服务外包公司提交整改方案。
2.月考核评价以会议的形式进行。根据每周情况,结合服务质量影响,按照《西安财经大学物业服务质量月考核评价评分表》进行综合打分并将考核结果及建议及时向物业服务外包公司进行通报,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物业服务外包公司。
3.季度考核评价在每季度末进行,由后勤服务集团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每周、月考核情况、结合全面检查情况、履约效果及反映、其他奖惩情况等,按照《西安财经大学物业服务质量季度考核评价评分表》,在月考核基础上,经领导小组评议后确定加减分项(加减分不超过5分),经综合评分确定考核等级,并向公司出具考核结果书面通知。
4.年度考核由后勤服务集团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甲乙双方履约年度结束前实施,结合每季度考核情况、履约执行综合情况、整改措施、力度、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是否签订下年度履约合同。
八、附则
各物业服务外包公司如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与责任中心主任进行沟通,也可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后勤服务集团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