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场收取我校家属院住户采暖费及物业管理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02 点击数: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及有关要求,现启动现场收取我校家属院住户20192020年冬季采暖费及2020年全年物业管理费,同时清缴20162017年、20172018年、20182019年供暖季家属院住户所欠的采暖费及物业管理费。具体注意事项及时间、地点安排通知如下:

一、收缴安排

1. 住户属非在职职工的(离、退休人员)且11月未自行线上缴费的,本次进行现场收缴。

2. 住户属在职职工且11月未线上缴费的,将从个人12月工资中扣收,本次不进行现场收缴。

3.本次现场收缴工作仅限刷银联卡,不接受现金、微信、支付宝等其他方式。

4.在此次现场收缴期间内,住户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收费地点安排前往任意家属区进行缴费。

二、时间、地点安排

2020123日至20201216

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一)2020123日(星期四)地点:红专路家属院老干室。

(二)2020124日及2020127日(星期五及星期一)。地点:小寨东路131号家属院原教学楼二楼物业办。

(三)2020128日至2020129日(星期二至星期三)。地点:咸宁中路家属院售电室。

(四)20201210日(星期四)。地点:吉祥村家属区老干室。

(五)20201211日(星期五)。地点:65号院老干室。

(六)20201214日(星期一)。地点:明德门4748家属院老干室。

(七)20201215日至20201216日上午(星期二至星期三)。地点:长安校区双穗苑餐厅三楼316动力中心办公室。

三、收费标准

(一)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在职在编住户每户每月按0.1/㎡收取;非在职在编或非本校职工住户物业管理费50/月。

(二)20192020年度采暖费收费标准:

1.长安校区家属院: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4个月计算。未报停用热用户全额收取热费,报停用热用户(填写报停用热申请表)按照30%的比例收取采暖费。

2.雁塔校区周转房:天然气锅炉供暖,每月每平方米4元,按1.9个月计算(减去停暖57天)。

3.小寨131号家属院: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4个月计算。

4.小寨65号家属院:天然气锅炉供暖,每月每平方米4元,4个月计算。

5.翠华西校区周转房: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4个月计算。

6.咸宁路家属院: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4个月计算。

7.红专路家属院: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4个月计算。

8.明德门家属院: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4个月计算。

9.吉祥村家属院:天然气锅炉供暖,每月每平方米4元,4个月计算。

10.黄楼: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4个月计算。

12.非本校在册职工按照每月每平米5.8元收取。

注:物业管理费及暖气费收取期间,若发现相关信息有误或其他原因如:同名、音同字不同、调离、离异、去世、遗孀等情况,需要更正住户住房信息的,由住户至房产科予以更正或持房产科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按照相关文件及时更正物业管理费及采暖费缴纳标准。

              

后勤服务集团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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