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场收取我校家属院住户采暖费及物业管理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15 点击数: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及有关要求,拟收取我校家属院住户20182019年冬季采暖费及2019年全年物业管理费。同时,清缴20162017年、20172018年供暖季家属院住户采暖费及相关物业管理费。具体注意事项及时间、地点安排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住户属在职在编员工的将从个人绩效工资中扣收,本次不进行现场收缴。

2.住户属非在职员工的(离、退休人员),本次进行现场收缴。

3.本次现场收缴工作仅限刷银联卡,不接受现金、微信、支付宝等其他方式。

二、时间、地点安排

20191120日至20191211

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一)20191120日至20191122日(星期三至星期五)。地点:长安校区双穗苑餐厅三楼314动力中心办公室。

(二)20191125日至2019112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地点:小寨东路131号家属院原教学楼二楼物业办。

(三)2019122日至2019124日(星期一至星期三)。地点:咸宁中路家属院售电室。

(四)2019125日至2019126日(星期四至星期五)地点:红专路家属院老干室。

(五)2019129日至201912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二)。地点:明德门4748家属院老干室。

(六)20191211日(星期三)。地点:长安校区双穗苑餐厅三楼314动力中心办公室。

三、收费标准

(一)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在职在编住户每户每月按0.1/㎡收取;非在职在编或非本校职工住户物业管理费50/ 月。

(二)20182019年度采暖费收费标准:

1.长安校区家属院: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3.9个月计算(核减供热不达标天数3天)。用热用户全额收取热费,报停用热用户(填写报停用热申请表)按照30%的比例收取采暖费。

2.雁塔校区周转房:天然气锅炉供暖,每月每平方米4元,按2.6个月计算(减去停暖42天)。

3.小寨131号家属院: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4个月计算。

4.小寨65号家属院:天然气锅炉供暖,每月每平方米4元,4个月计算。

5.翠华西校区周转房: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4个月计算。

6.咸宁路家属院: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3.2个月计算(核减供热不达标24天)。

7.红专路家属院: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4个月计算。

8.明德门家属院: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4个月计算。

9.吉祥村家属院:天然气锅炉供暖,每月每平方米4元,4个月计算。

10.黄楼: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4个月计算。

11.咸宁东路西单身楼: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5.3元,4个月计算。

12.非本校在册职工按照每月每平米5.8元收取。

四、物业管理费及暖气费收取期间,若发现相关信息有误或其他原因如:同名、音同字不同、调离、离异、去世、遗孀等情况,需要更正住户住房信息的,由住户至住房办予以更正或持住房办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按照相关文件及时更正物业管理费及采暖费缴纳标准。

              

后勤管理处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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